1月3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以下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建造师或其他资格。1、提供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服务、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服务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暖通空调专业)资格。2、提供全过程消防技术咨询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暖通空调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一级建造师资格。3
建筑业新闻
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考试合格标准,合格分数线为各科目总分的60%。具体来说,一建不同科目的考试总分和及格分值不同。2023年一建合格分数及标准一建考试的合格标准为总分的60%,各科目分值并不完全一样,具体合格分数线如下所示:《建设工程经济》科目的考试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总分为130分,及格分数为78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的考试总分为130分,及格分数为78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总分为160分,及格分数为96分。注:查询成绩时显示“-1”、“-2”、“-4”各代表以下含义:-1 代表缺考,说明考生报名但
2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2024年第七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经审核,3779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其中初始注册1004人、增项注册166人、重新注册1998人、延续注册611人。
其他资料
3监理平行检验工作流程3.1平行检验的实施由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实施,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依据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和江苏省2016版资料要求,制定"平行检验"方案并明确实施的范围、程序,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3.2项目监理机构应当配备激光测距仪、回弹仪、混凝土保护层测定仪、数显卡尺、绝缘电阻测试仪、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等专用检测工具,其它检测仪工具的配备须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仪器设备应建立台帐,定期检定校核。3.3总监理工程师在建筑结构工程施工前应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含模板及钢筋的制作和安装、混凝土的施工和养护、水电管预
建筑监理细则
2022 年4 月29 日12 时24 分,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盘树湾组发生一起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造成54 人死亡、9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077.86 万元。经调查认定,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以来出具的79 份检测鉴定报告全部造假。杨双富(涉事检测公司法定代表人)、谭华(涉事检测公司总经理)、龚飚(涉事检测公司副总经理)、宁涛(涉事检测公司技术负责人),汤瑟、刘登(涉事检测公司“挂证”人员),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已被依法逮捕。房屋介绍:涉事房屋位于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盘树湾组安置区一期,紧邻长沙医学院北门。房屋共八层(局部九层),建筑面积140
高级工程师答辩题一、公共题(关于政策、法规)一、工程招标的大体条件是什么?哪些工程建设项目必需进行招标?(《招标投标法》)工程招标须具有下列条件:(1)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2)工程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3)施工招标的,应有知足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需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
其他施工资料
1月12日,黑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点如下:统一审查标准对于资质申请通过的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含技术负责人),1年内只认可2次,3次以上视为无效人员。申请我省许可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净资产和技术负责人经历、职称或执业资格等条件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及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个人业绩、技术装备等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最低等级资质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的业绩应是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独立主持完成的工程项
简介:技术补充技术与经济(主课件)施工组织设计提升自我管理V1.4铁路变更扩展400米半径架梁计算DJ168动画...未完更多内容下载之后可查看文件大小:1.49G
资源合集
近日,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官网上看到一条关于工程行业副高职称认定的消息。对于需要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小伙伴们来说,算是个利好。从官方的通知上来看,比如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等均属于可以考核认定为副高的范畴。认定流程形式上,主要就是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相比正常评审流程来说,还是省了不少事和精力。最大的一个利好点就是:不用发表论文了。回归到更加注重实际工作业绩。关于考核认定组织的划定注册环保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操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1、确定项目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3、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检查监理人员工作,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9、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
8月27日,浙江省住建厅印发《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通知自9月20日起实施。该通知明确要求:考核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技工人员,社保要满3个月!资质证书上的所有资质应同时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资质证书自动作废。《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为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平稳有序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延续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建设工程企
11月17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了一则关于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通知,其中涉及注册建造师124人,监理工程师101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单位等。通知附件中注册建造师不良行为主要原因是:质量及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未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未履行岗位职责(未到岗或者管理不力)等。通知附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不良行为原因主要是:未履行岗位职责(未到岗或管理不力)、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或者监管不力、不及时、人员配备不足等。通知内容也明确了(建造师、注监)责任人员记录期限是720天,也就是2年。这将直接影响到证书人员这两年内及后续的证书使用,特别是在本省2年记录期内无法参与政府性质项目的投标,即使
刚刚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和一级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应当设置安全总监,专职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得兼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其他内设机构负责人。企业安全总监应当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及管理能力的考核,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行业领域内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3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征求意见稿)》公
近日,吉林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关于发布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的通知,通知中重点提到了吉林今年的二建不再是滚动制两年过三科了,如果你想保留当年成绩,必须考到国家60%的合格分数线。此合格标准仅为当年有效,考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60%的科目,可以滚动到下一考试年度。本来我们都知道二建考试是两年轮回,就是说今年你过了这门,明年就不需要在报名考试,但是从今年开始变了。吉林今年各科的合格线,施工管理55分(满分100分);法规55分(满分100分);实务60分(满分120分)。举例来说:比如我今年考了法规、管理、建筑全科,成绩下来了,法规56,管理56,实务59。按照吉林合格标准来看,我的法
刚刚!住建部发布最新通知:从2025年1月20号起,7项注册资格证书,不再发放纸质版证书,全部启用电子注册证书!纸质证书即日起永远成为过去式:1.注册监理工程师2.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3.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4.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5.注册化工工程师6.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7.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另外,2025年1月20日起,核发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专用章(3)”。原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行政许可专用章”的电子注册证书在使用有效期内仍具效力。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治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事项人员“挂证”问题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治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事项人员“挂证”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和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规范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资质人员考核要求。申请由我局负责审批和委托各区住建部门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技术负责人半年内在其他企业用作主要人员办理过资质申请、注册建造师半年内有两家以上(含本数)不同企业注册记录的,在资质审批中不作为有效人员认定。二、加大资质动态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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