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项目总监)是指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工程监理单位主持建筑工程项目的全面监理工作并对其承担终身责任的人员。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项目总监。项目总监应当严格执行以下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一、项目监理工作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项目总监应当按规定取得注册执业资格;不得违反规定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从事执业活动。二、项目总监应当在岗履职。应当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组
文件公告
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
1.0.4 存在移动通信网络覆盖需求且需要建设移动通信设施的建筑物,应结合移动通信设施的建设方案同步配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水利电力 建筑师 城镇给水排水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江苏省
河北省建筑材料检测试验收费标准(冀建建[2002]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