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的方式说明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 包括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并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对于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雨季施工技术措施、 减少扰民噪音、 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 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第一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说明第二章 施工技术管理方案第三章计划进度安排及工期保证措施第四章主要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第五章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和解决方案第六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第七章冬雨季施工及对已有设施、管
园林景观工程 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
水运工程行业标准(JTS)
建筑工程图纸 弱电工程施工方案 建筑电气
第一部分 构架体系第二部分 主要内容第三部分 案例交流
资源合集
其他路桥市政资料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5.3.7 江河、湖泊取水构筑物的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城市防洪标准。水库取水构筑物的防洪标准应与水库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防洪标准相同,并应采用设计和校核两级标准。 6.1.8 泵房的防洪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位于江河、湖泊、水库的江心式或岸边式取水泵房以及岸上取水泵房的开放式前池和吸水池(井)的防洪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第条的规定; 2 岸上取水泵房其他建筑的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城市防洪标准; 3 水厂和输配管道系统中的泵房防洪标准不应低于所处区域的城市防洪标准。 7.1.7 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严禁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网连接,严禁擅自与自建供水设施连接。 7.6.9 生活饮用水的清水池排空、溢流等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建筑师 公用设备工程师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公用设备工程师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3.2.1 城镇燃气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城镇燃气(应按基准气分类)的发热量和组分的波动应符合城镇燃气互换的要求; 2 城镇燃气偏离基准气的波动范围宜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城市燃气分类》GB/T 13611的规定采用,并应适当留有余地。 3.2.2 采用不同种类的燃气做城镇燃气除应符合第条外,还应分别符合下列第1~4款的规定。 1 天然气的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天然气发热量、总硫和硫化氢含量、水露点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天然气》GB 17820的一类气或二类气的规定; 2)在天然气交接点的压力和温度条件下: 天然气的烃露点应比最低环境温度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公用设备工程师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燃气
4.3.1 以热电厂和区域锅炉房为热源的热水热力网,补给水水质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7.4.1 热水热力网供水管道任何一点的压力不应低于供热介质的汽化压力,并应留有30kPa~50kPa的富裕压力。 7.4.2 热水热力网的回水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超过直接连接用户系统的允许压力; 2 任何一点的压力不应低于50kPa。 7.4.3 热水热力网循环水泵停止运行时,应保持必要的静态压力,静态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使热力网任何一点的水汽化,并应有30kPa~50kPa的富裕压力; 2 与热力网直接连接的用户系统应充满水; 3 不应超过系统中任何一点的允许压力。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公用设备工程师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供热
3.1.7 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的供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和《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的规定。 4.1.8 取水构筑物基础应设在局部冲刷和揭河底深度以下,并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和稳定性要求。 6.1.4 当采用新型药剂或复合药剂作为生活饮用水处理的混凝剂或絮凝剂时,应进行毒理鉴定,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后方可使用。 6.3.5 当投加聚丙烯酰胺进行生活饮用水处理时,出厂水中丙烯酰胺单体的残留浓度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定。 7.3.8 调蓄水池必须设置排空设施。水池大堤必须留有抢险、检修的交通通道。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