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由建筑时报社、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安徽省建筑业协会联合主办的长三角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青年法律论坛在安徽合肥举办。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马丽,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秘书长蔡杰,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孙振意,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陆松祥,建纬律师学苑院长朱树英,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邵万权,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行业发展部主任郑坤明,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会长李晓刚,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三级高级法官王依胜,合肥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许慧耘,安徽省蚌埠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黄荟荟,蚌埠仲裁委员会秘书长郭菲,中能建建筑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建筑业新闻
咸阳高新西区产城融合区域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一、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为钢筋混凝土单舱综合管廊,其中科技大道(纺织四路-纺织大道)面尺寸均为3.2m×3.2m;纺织一路(星火大道-秦创路)综合管廊长度约1695.09m,断面尺寸均为3.2m×3.2m;纺织三路(星火大道-支四路)综合管廊长度约966.23m,断面尺寸为30mX3.0m;综合管廊总长度为4564.39m;入廊管线为电力、通信、中水、给水、干线热力等。主要包括管廊主体工程、消防及排水系统、通风系统、供电与照明系统、监控与报警系统、标识系统、出入口等附属设施。二、中标信息第1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市政设
工程中标信息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1月18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四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
建筑政策
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2006 年 8 月 25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110 号公布 自 2006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加强对航标的管理和保护,保证航标处于良好的 使用状态,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辖区的内河和沿海通航水域以及相关陆域航 标的设置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军用航标、渔业航标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省辖区的内河通航水域以及相关陆域的航标,由 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省航道部门负责管理。本省辖区的沿海通航水域以及相关陆域的航标,由海事管理 机构、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省
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