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 软件及信息保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网络型系统的中央管理机外,需要的所有软件均应保存到固态存储器中。 2 具有文字界面的系统管理软件,其用于操作、提示、事件显示等的文字应采用简体中文。 3 当供电不正常、断电时,系统的密钥(钥匙)信息及各记录信息不得丢失。 4 当系统与考勤、计费及目标引导(车库)等一卡通联合设置时,软件必须确保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安全管理要求。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电气工程师 建筑设备
能源行业标准(NB) 水利电力
电力行业标准(DL)
城镇建设产品行业标准(C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
电力工程 文件公告
江苏省
水利行业标准(S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