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化工行业标准(HG)
市政道路工程资料表格
1.0.3 给排水管道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接触饮用水的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用的产品。 3.1.9 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构(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并妥善保管。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1.15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进行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建造师 公用设备工程师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公用设备工程师 建筑设备
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
3.1.3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水泥砂浆保护层吸水率试验数据的平均值不应超过9%,单个值不应超过11%。水泥砂浆保护层吸水率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输水管试验方法》GB/T 15345的有关规定。 3.4.8 管道接口内缝隙的填充材料、胶圈、润滑剂及内壁防腐涂料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 5.3.5 对埋设在地下水位以下的管道,应验算抗浮稳定性。验算时,各种作用应采用标准值,抗浮稳定性验算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管自重标准值(kN/m); ,--管顶竖向土压力标准值(kN/m),按本规程附录A计算,计算时地下水位以下取浮重度; ,--管道单位长度上浮托力标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3.1.4 分流制排水系统中,严禁雨水和污水管道混接。 3.1.5 严禁重力流排水管道采用上跨障碍物的敷设方式。 3.3.4 当巡视人员在巡视中发现井盖和雨水箅缺失或损坏后,应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并在6h内修补恢复;当相关排水管理单位接报井盖和雨水箅缺失或损坏信息后,必须在2h内安放护栏和警示标志,并应在6h内修补恢复。 3.5.11 潜水检查的管渠管径或渠内高不得小于1200mm,流速不得大于0.5m/s。 3.8.7 未经处理的建设工地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渠。 4.1.2 维护泵站设施时,必须先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进行检测与防护。 4.1.7 泵站起重设备、压力容器
上海市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市轨道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市政公用 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