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 事故通风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可能放散大量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的房间,应设置事故通风系统。 2 事故通风宜由经常使用的通风系统和事故通风系统共同承担,且事故发生时,应保证事故通风量的要求。 3 非密闭房间事故排风可不设置补风系统。密闭房间应设置机械补风系统,补风量应大于排风量的50%,事故排风系统应与补风系统联锁。 4 事故通风的吸风口,应设在有害气体或爆炸危险性物质放散量最大的或聚集最多的位置。 5 事故通风的排风口,不应设在人员停留或通行的位置。排风口与机械送风系统的进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不足20m时,排风口应高于进风口6m以上。 6 对于放散爆炸危险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设计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石油化工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1.0.4 在我国抗震设防烈度7度以上(含7度)地区,公用电信网中使用的电源设备必须满足抗震设防要求。 4.1.7 自动运行的变配电系统应具备手动操作功能。 7.0.2 通信局站应采用联合接地方式。 9.0.3 采用电源馈线的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信用交流中性线应采用与相线相等截面的导线。 2 线路的电压损失应满足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及启动时端电压的要求。 3 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确定导体的载流量,同时应满足热稳定及机械强度的要求。 4 接地导线宜采用铜芯导线。 5 沿海等有盐雾腐蚀的环境条件下,应采用铜芯导线。 6机房内的导线应采用阻燃电缆或耐火电缆。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水利电力
4.1.5 网络互联调度系统的设备、部件和材料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系统应采用技术成熟、性能先进、使用可靠的产品; 2 系统选用的配套设备的性能、指标及技术要求应协调一致; 3 系统选用的设备应满足抗震动和抗冲击要求; 4 系统选用的设备电磁兼容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GB 17799的有关规定; 5系统设备应满足防潮、防雷等技术要求。 5.3.2 核心网元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方式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安装结构应牢固、可靠、整洁、美观,并应留有人员检查、维护的空间。 2 设备连线应连接可靠、捆扎牢固、布置合理、整齐,不得有扭绞、压扁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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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规范国粮规[2022]78 号(1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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