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住宅装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 职业健康通用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34-2022,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同时废止下列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 50656-2011第3.0.9、5.0.3、10.0.6、12.0.3(6)、15.0.4条(款)。 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第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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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3 各种设备维修前必须断电,并应在开关处悬挂维修和禁止合闸的标志牌,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操作。 2.2.20 构筑物、建筑物的护栏及扶梯必须牢固可靠,设施护栏不得低于1.2m,在构筑物上必须悬挂警示牌,配备救生圈、安全绳等救生用品,并应定期检查和更换。 2.2.24 污泥消化处理区域及除臭设施防护范围内,严禁明火作业。 2.2.25 对可能含有有毒有害气体或可燃性气体的深井、管道、构筑物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操作前,必须在现场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不得在超标的环境下操作。所有参与操作的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装置,直接操作者必须在可靠的监护下进行,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 建筑施工 建造师 监理工程师 施工安全与环境卫生
电气给排水交底
作业指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