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施工与质量验收
3.2.3 除设计要求外,兼做引下线的承力钢结构构件、混凝土梁、柱内钢筋与钢筋的连接,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或螺丝扣的机械连接,严禁热加工连接。 5.1.1 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引下线的安装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建筑物周围均匀布设,其平均间距分别不应大于12m、18m和25m。 2 明敷的专用引下线应分段固定,并应以最短路径敷设到接地体,敷设应平正顺直、无急弯。焊接固定的焊缝应饱满无遗漏,螺栓固定应有防松零件(垫圈),焊接部分的防腐应完整。 3 建筑物外的引下线敷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矿山冶金
天津
铁路工程行业标准(TB) 铁路工程
上海市 DG/TJ08-2177-2015 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上海市
变电站安装工程竣工验收三级自检报告(4页)
电力工程
防空行业标准(RFJ) 消防工程师
铁路工程行业标准(TB)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设备安装
3.1.10 工程所用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 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混凝土、砂浆、防水涂料等现场配制的材料应经检测合格后使用。 3.1.16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分项工程完成后,应进行检验; 2 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应进行隐蔽验收;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施工; 3 设备安装前应对有关的设备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市政公用 建造师 监理工程师 施工与质量验收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3.0.15 安装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且经处理或返工后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工程,严禁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