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水利行业标准(SL)
上海市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广东省
4.5.4 线槽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线槽的转角、分支、终端以及与箱柜的连接处等宜采用专用部件。 2 线槽敷设应连续无间断,沿墙敷设每节线槽直线段固定点不应少于2个,在转角、分支处和端部均应有固定点;线槽在吊架或支架上敷设,直线段支架间间距不应大于2m,线槽的接头、端部及接线盒和转角处均应设置支架或吊架,且离其边缘的距离不应大于0.5m。 3 线槽的连接处不应设置在墙体或楼板内。 4 线槽的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连接或固定用的螺钉或其他紧固件,均应由内向外穿越,螺母在外侧。线槽的分支接口或与箱柜接口的连接端应设置在便于人员操作的位置。 5 线槽敷设应平直整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建造师 施工与质量验收 建筑设备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建筑设备 装饰装修 施工与质量验收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水利电力
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
北京
铁路工程行业标准(TB) 铁路工程
通信行业标准(YD)
技术交底
工程施工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