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管高压旋喷桩加固,采用强度等级为42.5MPa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浆的水灰比为1:1,水泥掺量为20%,桩体要求有良好的止水性,其渗透系数≤1.0x10-7cm/s,28d单轴无侧限抗压强度 为0.8~1.0MPa,桩体垂直度≤1%。 注浆压力分别为水压20~25MPa、气压0.7MPa、注浆压力4 MPa,提钻速度10~20cm/min,旋转速度20r/min,注浆量为48L/min。
安全文明施工
给水
近日,西安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实施全市建筑施工“班前班后五分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全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班前班后五分钟”安全教育工作。(一)班前五分钟“班前五分钟”主要内容包括班前安全检查及班前安全教育,每日施工作业开始前由班组长组织班组成员参加,时间不得少于五分钟。班前安全检查:主要包括检查各自班组作业人员人数;观察人员身体状况;安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及施工机具设备状况等。班前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警示教育;当日作业条件及安全重点提示;危险源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施工机具、防护用品的使用;针对性安全
建筑业新闻
1. 每个人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的各种规章制度。2. 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防水工作。3. 装缷、搬运、熬制、铺涂防水油膏,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4. 溶化桶装防水油膏,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5. 熬制防水油膏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火口与锅边,应有高70厘米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防水油膏、燃料的场地,离锅不小于5米。6. 熬油前,应清除锅内杂质和积水。......
安全文明施工 防水工安全教育
房建项目三检制度
水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一、培训目的水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旨在提高水上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防范和减少水上事故的发生。通过培训,使水上工作人员熟悉水上安全生产法规和规范,掌握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提高在水上工作中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能力。二、培训内容1. 水上安全生产法规和规范针对水上工作的特殊性,了解并掌握水上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和规范,包括《水上安全生产法》、《水上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文件,明确水上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2. 水上安全意识培养通过案例分析和事故警示,引导水上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念,提高对水上工作环境的风险认识,加强对自身安全的重视。3. 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实际演练紧急疏
水利培训讲义 水利工程安全
简介:一浅谈春节假期安全二年会方案概述三身边的“危害因素”四安全(行为)管理五应急管理六结束语(安全文化)文件大小:19.59M文件格式:PPT
班组班前安全讲话记录(钢筋工木工)工程名称:总包单位:作业单位:班组名称:班组班前讲话记录表AQ-C11-3工程名称当天作业部位操作班组作业人数当天作业内容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2.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3.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米以上含2米)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要系挂牢固,高挂低用,同时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穿防滑胶鞋;4.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
安全文明施工 钢筋工讲话记录 木工讲话记录
注册考试资料
交底内容(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一、安全作业措施 (1)机械作业措施 1、起吊前应检查行车是否完好,行车的吊装不能超载,吊具强度能够满足吊装重量的要求; 2、 行车作业要有专人指挥,使用通用信号和手势; 3、作业场地应坚实,车体应平整,汽车吊支撑腿伸展应适当,支撑坚实有力; 4、超重臂下严禁有人,作业区上方应明朗开阔,不准在输电线路下作业; 5、作业时必须起吊平稳,慢速均匀升降,不得在有重载情况下进行调臂、急进、急退或急转弯; 6、吊装作业中突然发生机械故障,暂停作业时,应设法把吊物放在安全位置,不允许重物悬挂在
电气给排水交底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建教[1997]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山东省,江苏省建管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建总公司,国务院有关部门; 现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九九七年五月四日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 建筑业企业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第三条 本暂
建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