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
8.6.6 泄漏性试验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输送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以及可燃介质的管道,必须进行泄漏性试验。
2 泄漏性试验应在压力试验合格后进行。试验介质宜采用空气。
3 泄漏性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
4 泄漏性试验可结合试车工作一并进行。
5 泄漏性试验应逐级缓慢升压,当达到试验压力,并停压10min后,应采用涂刷中性发泡剂等方法,巡回检查阀门填料函、法兰或螺纹连接处、放空阀、排气阀、排净阀等所有密封点应无泄漏。
6 经气压试验合格,且在试验后未经拆卸过的管道可不进行泄漏性试验。
7 泄漏性试验合格后,应及时缓慢泄压,并应按本规范第8.6.1条第7款的规定填写试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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