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88-2014〗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强制性条文
2.2.6 锅炉安全阀的整定和校验每年不得少于1次。蒸汽锅炉运行期间应每周对安全阀进行1次手动排放检查;热水锅炉运行期间应每月对安全阀进行1次手动排放检查。
2.2.9 用电设备维修前必须断电,并应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维修和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2.2.10 检查室和管沟等有限空间内的运行维护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作业应制定实施方案,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气体和温度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
2 作业时应进行围档,并应设置提示和安全标志。当夜间作业时,还应设置警示灯。
3 严禁使用明火照明,照明用电电压不得大于36V;当在管道内作业时,临时照明用电电压不得大于24V。当有人员在检查室和管沟内作业时,严禁使用潜水泵等其他用电设备。
4 地面上必须有监护人员,并应与有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保持联络畅通。
5 严禁在有限空间内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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