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392-2016〗商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92-2016〗商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强制性条文
3.5.4 大型超级市场应设置自备电源。 4.5.5 超级市场、菜市场中水产区高于交流50V的电气设备应设置在2区以外,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X2。 5.3.6 大(中)型商店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的地下和半地下商店应在通往安全出口的疏散走道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5.3.7 大型商店、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建筑内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应采用自备电源。 9.7.4 商店的收银台应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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