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998-2014乳制品厂设计规范

GB50998-2014乳制品厂设计规范

强制性条文

4.6.2 乳制品生产车间应按生产区域的卫生要求,划分为一般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及清洁作业区。 4.7.1 乳制品厂内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人员净化用室应按生产区域的卫生要求和作业区域清洁等级要求设置。 2 不同等级的作业区人员净化用室宜分别设置。通过低级别区进入高级别区时应设置二次更衣设施。 3 人员净化用室应包括换鞋、存外衣、更换清洁工作服、盥洗、消毒等净化设施。 4 卫生间、淋浴室、休息室等生活用室,不得设置在清洁作业区内,不得对清洁作业区的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 卫生间和淋浴室宜设置在人员净化用室外。设置于人员净化用室中的卫生间应有前室及排风。 6 存外衣和更换工作服的设施应分别设置。外衣存放衣柜宜按设计人数每人一柜设置。 7 盥洗、消毒室应设洗手和消毒设施。宜装烘干器,当每班人数在200人以内时,龙头数量应按每10人1个设置,当每班人数在200人以上时,应按每增加20人增设1个龙头。龙头开启方式不宜采用手动,宜采用感应式。 4.8.2 物料净化用室与清洁生产区之间,应设置气闸室或传递窗,物料净化用室的空气净化等级应与所在清洁生产区一致。 10.4.1 在乳制品厂的设计中,对散热量大的车间,宜利用有组织的自然通风来改善工作区的劳动条件。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 1 当设置机械通风时,进风口应远离排风口和污染源,并宜设空气过滤装置。通风排气装置应易于拆卸清洗、维修或更换。 2 送排风系统的设置,应根据车间清洁度要求组织气流,气流应由清洁度要求高的区域流向清洁度要求低的区域,并形成一定的压力梯度。 3 乳制品生产车间的人员净化区应设置机械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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