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672-2011钢铁企业综合污水处理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0672-2011钢铁企业综合污水处理厂工艺设计规范

强制性条文

5.7.1 污水净化水必须经过消毒后回用。 11.0.2 污水净化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做任何方式的连接。污水净化水管道上严禁安装饮水器和饮水龙头。 11.0.7 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区域应设置防护罩、事故池以及安全洗眼淋浴器等防护设施,安全洗眼淋浴器应采用生活饮用水水质。

全文下载

评论 0

收藏 0

预览 689

评论: 10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