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464-2008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464-2008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强制性条文

4.1.5 视频显示系统的设备、部件和材料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应采用技术成熟、性能先进、使用可靠的定型产品。 2 系统采用设备和部件的模拟视频输入和输出阻抗以及同轴电缆的特性阻抗均应为75Ω。 3 系统选用的各种配套设备的性能、指标及技术要求应协调一致。 4 系统设备应满足防潮、防火、防雷等要求。 4.2.3 LED视频显示屏系统的安全性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性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LED显示屏通用规范》SJ/T 11141的有关规定。 2 显示屏应有完整的接地系统。 3 室外LED视频显示屏应有防雷系统。 4 显示屏的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的有关规定。室内LED显示屏屏体不应低于IP20,室外LED显示屏屏体外露部分不应低于IP65。 5 处于游泳馆、沿海地区等腐蚀性环境的LED视频显示屏应采取防腐蚀措施。 6 安装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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