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33-201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强制性条文
12.0.4 当洁净手术部所在楼层高度大于24m时,每个防火分区内应设置一间避难间。
12.0.1 设置洁净手术部的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8.1.14 负压手术室顶棚排风口入口处以及室内回风口入口处均必须设高效过滤器,并应在排风出口处设止回阀,回风入口处设密闭阀。正负压转换手术室,应在部分回风口上设高效过滤器,另一部分回风口上设中效过滤器;当供负压使用时,应关闭中效过滤器处密闭阀,当供正压使用时,应关闭高效过滤器处密闭阀。
12.0.1 医院洁净手术部是医院建筑中的一个功能构成部分,根据医院的条件和规模不同有多种建设方式,有的与医院内其他功能的建筑合建在一起,有的则独立建造。为更好地防止其他建筑的火灾或建筑内其他部位的火灾危及手术部的安全,特别是其手术室内可能还有正在手术的病人,所以必须根据洁净手术部的功能和用途,要求其所在建筑应具有较高的耐火等级。因此要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或设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在设计时,尽可能采用较高的耐火等级。当耐火等级为二级时,其吊顶材料也要采用不燃材料。
实施与检查:
严格对照现行国家有关防火的标准设计。
以有无审核批准的图纸为依据。
12.0.4 本条主要为高层中不能马上直接疏散的医患人员,能及时就近避难,以躲避火灾的高温和烟气危害。这是本次修订新加的内容。避难间的防火分隔和设施配备要足以保证避难人员的安全,同时靠外墙和疏散楼梯设置,以便消防救援。为充分利用避难间,在手术部这种特定场所,可以将其与平时使用的火灾危险性小的房间结合使用。在修订后的《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也有高层设避难间的要求,应按其具体要求执行。
实施与检查:
严格对照现行国家有关防火的标准设计。
以有无审核批准的图纸或验收检查报告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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