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193-2012〗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
〖CJJ193-2012〗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
强制性条文
6.6.1 各级道路的停车视距不应小于的规定值。 10.2.1 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必须设置立体交叉: 1 快速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 2 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与高速铁路、客运专线、铁路车站、铁路编组场的交叉; 3 行驶有轨电车或无轨电车的道路与铁路交叉; 4 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与除有轨电车道外的城市轨道交通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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