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1322-2018 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标准
强制性条文
5.1.3 建筑废弃物处置的工艺流程中,必须设计轻物质分选工艺。
5.4.2 各级破碎工艺之后必须设置除铁工艺。
6.4.5 原料储存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容量应满足粉磨设备每班3h~4h生产运行的需要;
2 物料在仓内不得起拱、挂壁、堵仓;
3 原料储存仓的仓顶和仓底物料输送转运点必须设收尘装置。
9.1.1 建筑废弃物处置车间、再生产品制造车间,以及物料堆场、储库必须按封闭式结构设计。
11.2.2 物料输送设备与设施必须采用全封闭设计,进料端及出料端必须设置收尘及降尘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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