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524-2010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524-2010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强制性条文

3.1.5 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必须具备消防报警联动功能。 3.3.1 红外发射主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多组语音输入通道应满足同声传译语种数量的需要。 2 应具有自动或手动电平控制。 3 宜具有多路红外信号输出接口。 4 宜能产生多种频率音频测试信号。 5 应具有输入通道接入指示功能。 6 必须具备消防报警联动触发接口。 7 宜具有在会议休息期间向所有通道播放音乐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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