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
4.2.11 负压屏障环境设施应设置无害化处理设施或设备,废弃物品、笼具、动物尸体应经无害化处理后才能运出实验区。
4.3.18 应有防止昆虫、野鼠等动物进入和实验动物外逃的措施。
6.1.3 屏障环境设施的净化区和隔离环境设施的用水应达到无菌要求。
7.3.3 当出现紧急情况时,所有设置互锁功能的门应处于可开启状态。
7.3.7 空气调节系统的电加热器应与送风机连锁,并应设无风断电、超温断电保护及报警装置。
7.3.8 电加热器的金属风管应接地。电加热器前后各800mm范围内的风管和穿过设有火源等容易起火部位的管道和保温材料,必须采用不燃材料。
8.0.6 屏障环境设施应设置火灾事故照明。屏障环境设施的疏散走道和疏散门,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当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时,蓄电池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8.0.10 屏障环境设施净化区内不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根据需要采取其他灭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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