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5-128-2017 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技术规程
规范编号:DBJ/T15-128-2017
规范状态:现行
地区:广东省
分享会员:赱****呿
使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采用钢-混凝土混合结构的10层及10层以上或高度大于28m的住宅建筑,以及高度大于24m的其他民用建筑。本规程不适用于建造在危险地段、发震断裂最小避让距离以及地震时易诱发山体滑坡、地陷、溃坝等危险地段的高层钢混凝土混合结构。
规范描述
1 总则
1.0.1 为满足广东省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应用的需要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方便施工,结合本省的设计经验及工程实践,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采用钢-混凝土混合结构的10层及10层以上或高度大于28m的住宅建筑,以及高度大于24m的其他民用建筑。本规程不适用于建造在危险地段、发震断裂最小避让距离以及地震时易诱发山体滑坡、地陷、溃坝等危险地段的高层钢混凝土混合结构。
1.0.3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应进行抗震设计。高层建筑的抗震设防烈度应按国家规定的权限颁发的文件确定。一般情况下,采用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确定的地震基本烈度。业主有特别要求时可提高抗震设防标准,但不得降低抗震设防烈度。
......
相关推荐
评论: 10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