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558-2019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规范编号:DL/T 5558-2019
规范状态:现行
行业:电力行业标准(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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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含备用调度 控制中心)调度端系统的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的设计,以及调度 端系统配套建设的厂站端系统、基础设施及辅助系统的设计。
规范描述
1.0.1为规范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设计内 容深度要求,在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工程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 技术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使文件的质量满足 工程建设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含备用调度 控制中心)调度端系统的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的设计,以及调度 端系统配套建设的厂站端系统、基础设施及辅助系统的设计。
1.0. 3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设计委托书或中标 通知书)应作为初步设计的主要依据,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其中 所规定的各项原则。初步设计文件必须贯彻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 和有关技术经济政策。
1.0.4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为编制设备招标文件的依据;
2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3满足控制建设投资的要求;
4满足生产准备和施工准备的要求。
1.0.5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除应符 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 0.1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应由下列部分 组成:
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备材料清册、设计图纸和附件);
2工程概算书。
2. 0.2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可包括专题论证 报告。
2. 0. 3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说明书、设备材料清册和概算书宜按A4版面出版,说明 书中的附图宜按A4、A3版面岀版,单独的设计图纸按电力工程制 图标准执行;
2封面应标识项目名称、设计阶段、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3扉页应标识设计人、校核人、审核人和批准人,并经上述人 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4对扩建、改建工程,应分别说明工程规划规模、已建情况和 本期建设规模;
5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包含外委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或评审 意见),主体设计单位应负责概算汇总;
6初步设计文件应齐全,计算准确,文字说明清楚,图纸清 晰、正确;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初步设计文件可分册出版。
3设计说明书
3. 1总体设计部分
3. 1. 1应说明工程的设计依据和参考文件,宜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2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政策性文件;
3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工程初步设计任务书、中标通知书或 委托书;
4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的审批 文件;
5地方政府的核准文件。
3.1.2应简要介绍工程概况,宜包括下列内容:
1简介本工程的项目背景、工程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的基 础条件;
2说明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基本结论和批复情况。
3. 1.3应说明本工程设计的范围和外部协作项目的分工界限。 对改建、扩建工程还应说明原有工程情况及其与本期工程的衔接 和配合。设计范围应以设计任务书(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中明确 的范围为准。
3.1.4宜概述电力系统的现状及发展规划,包括相关电网的现 状、特点、规划及电源建设情况。
3.1.5应说明目前和设计水平年调度管理体制、调控机构设置、 调控职责和调控管辖范围划分。
3. 1. 6应说明调度自动化系统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包括调度端系 统、配套建设的厂站端系统、相关通信网络通道、相关基础设施和 辅助系统的容量、规模、设备配置、设备型号、设备数量、实现功能、
......
1总则 ( 1)
2 基本规定 (2 )
3设计说明书 (3 )
3.1总体设计部分 (3 )
3.2调度端系统设计部分 (4 )
3.3配套厂站端设计部分 (5 )
3.4 信息传输及交互要求 (6 )
3.5基础设施及辅助系统设计部分 (6 )•
3.6 工程实施安排 (8 )
3.7附件和附图 (9 )
4主要设备材料清册 (12)
5工程概算书 (13)
5. 1 概述 (13 )
5.2 编制原则及依据 (13 )
5.3投资分析 (15 )
5.4概算表及附件 (15 )
本标准用词说明 (16)
附:条文说明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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