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270-2001 多泥沙河流水环境样品采集及预处理技术规程
规范编号:SL 270-2001
规范状态:现行
行业:水利行业标准(SL)
分享会员:潇****雨
使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多泥沙河流水环境样品的采集及预处理,不 适用于生活污水、工矿废水等含悬浮物的水环境样品的采集及预 处理。
规范描述
1.0.1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统-•多泥沙河流 水环境样品采集和预处理技术与方法,保证多泥沙河流水环境监 测成果的代表性、可比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特制订本规程。
1.0.2本规程的主题内容是多泥沙河流水环境样品采集及预处 理技术和方法。
1. 0. 3本规程适用于多泥沙河流水环境样品的采集及预处理,不 适用于生活污水、工矿废水等含悬浮物的水环境样品的采集及预 处理。
1.04本规程的使用必须与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法相 匹配。
1. 0 5多泥沙河流水环境样品采集及预处理技术除应符合本规 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 总则 (1)
2术语及其定义 (2)
3样品采集种类的确定 (3)
4 采样时间和频率 (4 )
5样品采集的数星 (5)
6 采样设备 (6 )
6.1采样器的选择 (6 )
6.2水沙分离方法及设备选择 (6 )
7采样方式与技术 (8)
7.1采样方式 (8)
7.2采样技术 (8)
8 样品的预处理 (10)
8.1 水样 (10)
8.2沉积物和悬浮物样品 (12)
8.3生物样品 (12)
条文说明 (15)
3样品采集种类的确定
3. 0. 1评估同-•流域的水体环境质址,应采集水、悬浮物、沉积 物样和营定居性生活或活动范围小的生物样品。
3. 0.2确定一个河流作为人畜饮用水源的适用性,可只采水样。
3. 0. 3确定一个河流作为农业用(如喷灌、家畜用水)的适用性, 应采水和悬浮物样。
3.0.4确定一个河流作为维持和(或)发展渔业的适用性,应采 水、悬浮物、沉积物样和生物样品。
3. 0-5确定一个河流作为娱乐用(如水上运动和游泳)的适用性, 可采水与悬浮物样。
3.0.6确定一个河流作为工业和科学试验用水的适用性,可只采 水样。
3. 0.7评估土地利用与经济开发对河流水质影响,应采集水、悬 浮物样和生物样品。
3.0.8评估矿产开采和能源开发对河流水质的影响,应采集水、 悬浮物样和生物样品。
3.0.9评估水土保持和支流综合治理对河流水质的影响,应采水 和悬浮物样。
3. 0. 10确定废物泄漏对受纳水体水质的彩响,应采水、悬浮物、 沉积物样和生物样品。
3. 0- 11研究水体中悬浮物/沉积物富集和释放的污染物对水体 内水生生物群的影响,应采水、悬浮物、沉积物样和生物样品。
3. 0. 12研究河道治理对河流水质的化学性能和其它水生生物的 影响,应采水、悬浮物、沉积物样和生物样品。
3.5 13研究河流工程(如:拦河堰的扩建/迁移、河道/河床结 构的变化〉对水质的彩响,可采水和悬浮物样。
3・0.14研究污水排放对受纳河流水质的影响,应采水、悬浮物 样和生物样品。
2术语及其定义
2- 0- 1 水环境 water environment
包括水、悬浮物、沉积物和水生生物在内的整个水体。
2.0- 2 预处理 prepare
样品进行分析测定之前的处理过程,包括水沙分离,悬浮物、 沉积物的脱水、筛分与制备,生物样品取样种类与年龄的鉴定和 制备等。
2. 0- 3 悬浮物 suspened sediment
河流中通过水的紊动作用而保持悬浮状态,且不与河流底部 接触的粒径在0. 45〜63pm范围内的颗粒状物质。
2.0- 4 沉积物 bottom-sediment
沉积在河流底部的松散矿物质颗粒或有机物质。
2- 0- 5 保存剂 preservation agent
可固定水样中的待测组分或者抑制水样中待测组分的变化, 且不干扰待测组分测定的各种化学试剂。
2. 0> 6 水样 water sample
为了解天然水体的物质成分及物理化学性质,从指定的水域 中间断或连续地采集一部分具有代表性的能提供分析、鉴定、试 验的水体实物。
2- 0- 7 生物样品 biological sample
为了某种评价或研究目的,在一定区域范围内采集到的具有 代表性的能提供鉴定、试验、分析用的生物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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