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T 3038-2017 石油化工装置电力设计规范
规范编号:SH/T 3038-2017
规范状态:现行
行业: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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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化工装置电力设计应遵循的主要设计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的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包括炼油、化工、煤化工)的电力设计。
规范描述
目 次
前言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基本规定1
4供配电系统2
4.1负荷分级2
4.2供电要求2
4.3电源和供配电系统3
4.4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3
4.5无功补偿5
5燥炸危险环境6
5.1一般规定6
5.2爆炸性环境危险区域划分6
5.3防止爆炸的措施6
5.4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8
5.5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范围16
5. 6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分级和分组19
5. 7爆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19
5. 8爆炸性环境电气线路的设计22
5.9爆炸性环境接地设计 24
6变配电所24
6.1所址选择24
6.26kV〜35kV主要电器选择25
6.3低压电器选择26
6.4变配电装置的布置27
6.5对建筑、通风及其他的要求29
6.6 防火要求30
6.7 抗震要求31
7自动装置和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31
7.1电源自动切换31
7.2电动机的动山起动 32
7.3 微机综介门动化系统 32
7.4供电运行安个管理系统33
8电缆选择及敷设34
SH/T 3038—2017
& 2电缆敷设的一般要求39
& 3电缆敷设方式39
9配电43
9.1 一般规定43
9.2 电动机及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43
9.3 电动机控制设备的设置46
10接地47
10.1 接地方式及基本要求47
10.2 电气设备的接地50
11电气节能50
附录A (资料性附录)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分级分组52
附录B (资料性附录)可燃性粉尘特性举例67
附录C (资料性附录)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示例图及危险区域划分条件表71
本规范用词说明81
附:条文说明8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第二批石化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工信厅科[2014] 14 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11章和3个附录。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石油化工装置电力设计中的供配电系统、爆炸危险环境、变配电所、 自动装置和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电缆选择及敷设、配电、接地和电气节能等技术规定和遵循的主 要原则。
本规范是在SH 3038—2000《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电力设计技术规范》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修 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将原规范名称《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改为《石汕化工装置电力设计规 范》;
—将原第1章“总则”改为“范围”;增加了第3章“基本规定”,将总则的…部分内容编入“基 本规定”中;增加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取消了原“术语”章及“照明”章;
将原4. 1. 2条一级负荷定义中的举例删除,把举例部分的内容放到条文说明中;
—删除了原第4章第6节的“火灾危险环境划分”。爆炸性粉尘危险场所的划分由原来的“10 区、11区”改为“20区、21区、22区”;增加了爆炸性粉尘环境区域划分的示例;整章在结 构上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将爆炸性气体环境和爆炸性粉尘环境中分别单独描述的爆炸性环境 的电力装置、电气线路的设计及接地设计综合在一起进行描述;
—■在第7章增加了第7. 3. 11条关于全厂和各装置用电负荷统计的耍求,以及第7. 4条“供电运 行安全管理系统”;
—将原第10章“防雷、接地”章题名称改为“接地”,并删除了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的内容。
——取消了原附录A “电气设备外売防护等级的分类”及附录B “石汕化工生产装置爆炸危险环 境分区表”,对原附录D “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分级分组举例”和附录E “爆炸性 粉尘特性表”进行了调整。并取消了原附录E “爆炸粉尘特性表”屮的温度纽.别列。
本规范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词负责管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技术中心站负责日常符 理,由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日常 管理单位和主编单位。
本规范日常管理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技术中心站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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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化工装置电力设计应遵循的主要设计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的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包括炼油、化工、煤化工)的电力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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