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85.2-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规范编号:GB 5085.2-2007
规范状态:现行
行业: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分享会员:幸****烟
使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急性毒性鉴别。
规范描述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鉴别标准 1
5 实验方法 2
6 标准实施 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 本标准。
本标准是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组成部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 危险特性技术指标,危险特性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须依法 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由以下七个标准组成:
......
本标准对《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一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1996)进行了修订,主要
内容是:
――用《化学品测试导则》中指定的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急性经皮毒性试验和急性吸
入毒性试验取代了原标准附录中的“危险废物急性毒性初筛试验方法”。
――对急性毒性初筛鉴别值进行了调整。
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环境标准研究
所。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7 年 3月 27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一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199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急性毒性危险废物的初筛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急性毒性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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