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一、目的
为加强成本过程管控,推进成本动态工作做实,发挥动态成本预警、监控作用,促进目标成本达成,特制订本指引。
二、适用范围
国内房产板块所有项目。
三、月度动态成本回顾
(一)审批权限
区域成本部负责人终审。
(二)时效要求
1.项目发生的成本应即时录入明源 ERP系统,并按内部文件正确拆分合约规划,各类合同应合理预估变更金额。
2.项目开工后 3 个月内须完成首次线上动态成本月度回顾流程终审,此后每月15日前(含15日)完成月度动态成本月度回顾流程终审。
(三)明源ERP系统线上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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