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施工作业指导书(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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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料: 电力工程

资料介绍

一、 基本规定 1

二、 土建工程 3

2. 1 一般规定 3

2・2 土方工程 5

2. 3支架基础 6

2. 4场地及地下设施 10

2・5建(构)筑物 11

三、 安装工程 13

3.1 一般规定 13

3. 2支架安装 14

3・3光伏组件安装 17

3・4汇流箱安装 19

3・5逆变器安装 20

3.6电气二次系统 22

3・7其它电气设备安装 22

3.8防雷与接地 23

3・9架空线路及电缆 23

四、 设备和系统调试 25

4. 1 一般规定 25

4・2光伏组件串测试 25

4・3逆变器调试 28

4.4二次系统调试 31

4・5其它电气设备调试 33

五、 消防工程 35

5. 1 一般规定 35

5・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6

5. 3灭火系统 38

六、 环保与水土保持 40

6. 1施工环境保护 40

6. 2施工水土保持 41

七、 安全和职业健康 43

7.1 一般规定 43

7・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总体规划 43

7・3现场安全施工管理 44

7. 4职业健康管理 45

7・5应急处理 46

附录A中间交接签证书 47

附录B光伏组件现场测试表 48

附录C汇流箱回路测试记录表 48

附录D并网逆变器现场检查测试表 49

一、基本规定

1.1开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在工程开始施工之前,建设单位应取得相关的施工 许可文件。

2、 施工现场应具备水通、电通、路通、电信通及场地 平整的条件。

3、 施工单位的资质、特殊作业人员资格、施工机械、 施工材料、计量器具等应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完毕。

4、 开工所必需的施工图应通过会审;设计交底应完成; 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方案应已审批;项目划分及质量评 定标准应确定。

5、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要求布置施工临建 设施应完毕。

6、 工程定位测量基准应确立

1・2设备和材料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在工程中使 用不合格的设备材料。

1・3进场设备和材料的合格证、说明书、测试记录、附 件、备件等均应齐全。

1・4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制度要求;当产 品有特殊要求时,应满足产品要求的专门规定。 

1.5隐蔽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隐蔽工程隐蔽前,號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 收标准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方提出验收申请。

2、 应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隐蔽工 程验收签证单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 及评定规程》DL/T 5210相关要求的格式进行填写。

1. 6施工过程记录及相关试验记录应齐全。

1.7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申请验收并提交相关 验收资料。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 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1・8施工现场应设置“五牌一图”,现场围栏应满足相关 要求。 

二、土建工程

2. 1 一般规定

2. 1. 1 土建工程的施工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相关规定执行。

2. 1. 2基坑工程应满足《建筑地基基础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 50202、《建筑基坑支护规程》JGJ120.《建筑桩基技 术规范》JGJ94的要求。

2.1. 3测量放线工作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 范》GB 50026的相关规定执行。

2.1.4 土建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进厂时,应进行下列检 测:

1、 原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 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 关性能的检测报告。

2、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GB 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

3、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 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 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 盐水泥》GB 175等的规定。

2.1.5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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