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近期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明电〔2023〕69号)

关于印发近期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明电〔2023〕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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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国卫明电〔2023〕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苗接种工作协调组各成员单位:


《近期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3年7月2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近期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当前,新冠病毒XBB变异株已成为我国本土疫情主要流行株。研究表明,XBB变异株具有较强的免疫逃逸能力,我国人群血清抗体对XBB变异株的中和能力较差,易发生突破性感染。老年人群等重点人群感染XBB变异株后危害较大。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秋冬季新冠疫情应对准备,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对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实施针对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人群

目标人群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或者18-59岁患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免疫功能低下人群、感染高风险人群;

(二)已完成基础免疫或已感染新冠病毒。

二、疫苗选择

在新冠病毒XBB变异株流行期间,重点是今年秋冬季,优先推荐接种含XBB变异株抗原成分的疫苗。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论证意见,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建议,国家药监局组织论证同意,成都威斯克重组三价新冠病毒(XBB+BA.5+Delta变异株)三聚体蛋白疫苗现已在一定范围内纳入紧急使用,可用于近期重点人群接种。

除本文目标人群外的其他人群,接种使用的疫苗可继续按照前期印发方案执行。后续将根据疫苗研发和审评审批进展,结合疫情形势、病毒变异等情况,及时更新疫苗种类和接种方案。

三、时间间隔

已完成基础免疫或已感染新冠病毒的目标人群,在最近一次接种3-6个月后或最近一次感染6个月后(两种情况均发生的,以时间最近的一次为准),可接种1剂次含XBB变异株抗原成分的疫苗。已接种含XBB变异株抗原成分疫苗的,现阶段不建议再接种此前印发的接种方案中可选择的其他种类疫苗。未完成基础免疫且未感染新冠病毒的人群,应先完成基础免疫接种。

四、接种要求

各地要继续把接种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接种组织实施。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落实接种单位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要求,保障接种安全。接种单位要做好接种信息登记和疫苗流向管理,及时准确更新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预防接种凭证中接种记录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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