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交底内容:
严格按照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应急管理部令第69号】执行:
一、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三、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四、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五、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针对性交底:
1、有限空间是指在密闭或半密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深基坑的肥槽、地下工程、隧道、管道、容器等。本工程所涉及隧道、水磨钻施工、化粪池清理、罐车罐内砼清理、拌和机的搅拌仓清理及水泥罐和粉煤灰罐内清理均为有限空间作业施工;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严格执行作业审批手续,经作业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作业,未办理审批手续,严禁作业;
3、进入有限空间的作业负责人向有限空间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有限空间作业”的申请内容并签字;
4、单位作业负责人接到申请后,与作业负责人共同对作业进行风险识别并制定安全措施,在制定安全措施栏填写有关内容(如果审批中列出的综合安全措施不能满足时可增加补充措施)并确认后签字。同时,安排有关人员落实安全措施,并对有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检测及分析;
5、单位领导应对现场进行安全措施落实栏内签字;
6、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一式二联、第一联由监护人持有,第二联由单位留存。有限空间审批不得涂改、代签、保存期一年;
7、作业前强制通风不得少于30分钟,作业中每隔2小时进行一次强制通风。监护人必须进行现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绳索,每班作业不得超过2小时。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8、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在有限空间入口处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告知正有人员作业及存在的危害因素和防控措施;
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职责;
10、作业人员应熟悉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和应急计划,掌警及联络方式;
11、不见批准的“有限空间审批手续”不作业;
1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有限空间审批手续“不符不作业;
13、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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