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1 总则
1.0.1 为指导和规范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以下简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建设,制定本技术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北京市四层以上(含四层)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1.0.3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应遵循安全、适用、合理、施工便捷的原则。
1.0.4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前应综合考虑对既有住宅室内外给水、排水、供热、燃气、强电、弱电等管线的影响,有影响时应避让或移改地下管线,保证地下管线的安全。
1.0.5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时,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执行现行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2 术语
2.0.1 平层停靠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停靠层站与既有住宅各楼层楼面标高一致,从各电梯停靠层站无需上(或下)楼梯踏步即可无障碍进入户内的加装电梯方式。
2.0.2 半层停靠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停靠层站与既有住宅各楼层间的楼梯休息平台标高一致,从各电梯停靠层站需上(或下)一定数量楼梯踏步才能进入户内的加装电梯方式。
2.0.3 电梯井道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新增建筑中,由结构构件和外围护体系构成、供电梯在其内部沿竖向行走的封闭空间。
2.0.4 入户连廊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选择平层停靠方式时,从各电梯停站层候梯厅进入户内的走廊,可以是全部新建,也可以是部分或全部利用既有住宅现有阳台。
目 录
1 总则 3
2 术语 4
3 基本规定 5
4 设计要点 6
4.1 总平面 6
4.2 建筑 7
4.3 结构 10
4.4 机电 13
5 施工和验收 13
5.1 施工准备 15
5.2 质量控制 15
5.3 安全、消防和文明施工 17
5.4 工程验收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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