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第一章 《闽江杯》优质工程申报与评审要求概述
一、总则
1、 根据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规范开展创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
2、 《闽江杯》优质工程奖是福建省建设厅设立的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获得《闽江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称省优质工程。
3、 《闽江杯》优质工程奖由主承建单位申报,由评审委员会评定,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具体评选工作由省工程质协负责。被评为《闽江杯》优质工程奖的项目由省建设厅确认后公布表彰。
二、创优申报及评审
根据《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评审办法》,对创优工程汇总如下:
1、 工程开工前,应进行创优计划报备(备案登记表)。
2、 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结构施工质量的现场抽查记录,以验证其验收资料的准确性。多层建筑至少抽查一次,高层、超高层、规模较大工程及结构较复杂的工程应增加抽查次数。
3、 省工程质协对全省创建《闽江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进行过程抽查。
4、 各设区市工程质协对创建《闽江杯》优质工程奖工程项目的工程结构质量综合评价应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核查评价(高层、超高层、规模较大工程及结构较复杂的工程应增加次数)、对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应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核查评价;以验证其综合评价的准确性。
5、 竣工验收通过、工程质量达到相关条款规定。
6、 监理单位的工程结构质量及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报告。
7、 主承建单位申报。
8、 工程核验与评审。
三、创优目标及保障条件
1、 争创省级文明工地。
2、 必须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3、 必须是市评选出的优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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