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临时用电管理条例
4.1、各分包单位进场时,须与项目设备部签定《机电设备安全用电管理协议书》,未签署协议前不予提供电源。
4.2、分包单位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执行TN-S系统(三相五线制),严禁不合格电缆、电气设备进入现场使用,电缆、电气设备须经项目设备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电缆、电气设备将予以没收,罚款人民币100~5000元。电缆的敷设方式如下:
电缆应埋地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7m,并应在电缆上下左右侧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沙,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电缆埋设路径应设方位标志。如需架空则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它设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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