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底的交底管理规定

技术交底的交底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01-03 23:02:00

分类:施工项目技术管理

(1)实行三级交,即公司向项目交底,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向项目管理层交底,责任工程师(工长)向操作班组交底。

(2)大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重大方案、或超过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方案技术交底,应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3)交底的形式可采用多种方式,宜根据不同的对象采取合适的方式,如书面式、口头式、会议式、示范式、样板式等。

(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应督促、检查技术交底工作的进行情况。

(5)交底应有交底记录,有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签字,交底记录原件应交资料员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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