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收集、整理、组卷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及工程竣工文件。
(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应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绘制工作,也可委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进行,并按相关文件规定承担费用。
(6)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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