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经理部应建立项目信息管理体系,及时、准确地获得和快捷、安全、可靠地使用所需的信息。
(2)施工项目信息管理应具有时效性和针对性,要有必要的精度,还要考虑信息 成本及信息收益,实现信息效益化。
(3)施工项目信息管理的对象应包括各类工程资料和工程实际进展信息。工程资料的档案管理应符合有关规定,宜采用计算机辅助管理。
(4)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熟悉工程管理业务、经过培训的人员担任信息管理工作,也可以单设信息管理部门。
(5)项目经理部应负责收集、整理、管理本项目范围内的信息。实行总分包的项目,项目分包人应负责分包范围的信息收集、整理,承包人负责汇总、整理发包人的全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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