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重庆公司社会招聘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重庆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渝二级单位,负责国家电投在重庆区域统筹管理工作。国家电投重庆公司主要从事常规水火电、新能源、综合智慧能源、配售电、热力产品等领域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现有全资和控股企业38家,参股企业17家。管理资产规模324亿元,员工近2100人。国家电投重庆公司重庆市内主要电源项目分布于合川、开州、长寿、武隆、涪陵、丰都等地,重庆市外主要电源项目分布于贵州、云南、河南、河北、青海、江西等18个省。管理总装机容量943万千瓦,清洁能源占比60%,是重庆市装机规模最大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电源品类齐全的综合能源企业。
国家电投重庆公司电力市场营销中心是国家电投重庆公司业务中心之一,是国家电投重庆公司系统电力市场交易及碳交易、绿证交易、市场形势研判、营销数据分析、风险识别规避等方面的交易平台。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电投重庆公司工程管理部1个岗位面向国家电投系统内公开招聘,电力市场营销中心2个岗位面向国家电投系统内、外公开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基本原则
(一)公开、平等、自愿;
(二)德才兼备、择优聘用。
招聘方式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简历筛选后,以面试成绩择优录用。
招聘岗位及职数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和团队精神,较强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同和遵循国家电投企业文化和价值观。
2.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素质要求,符合相应任职资格条件。
3.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文字写作、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任职资格
详见《公开招聘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附件1)。
(三)资格禁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严重违纪违法给予处分未过影响期或正接受调查处理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的。
2.受司法机关或单位纪检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品行不端、弄虚作假、道德败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6.国家电投系统内应聘人员近两年年度综合考评结果有C档(或基本称职)及以下。
7.存在其他禁入情形的。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简历筛选、面试、审批决策、背景调查、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4日17时截止。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及信件寄送,应聘人员应聘资料原件备查(面试时提供)。
1.报名方式一
符合招聘条件并有意应聘的人员,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应聘资料以1个压缩包(压缩包小于30M)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压缩包名称以及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岗位层级)+应聘人员姓名”,多次发送邮件者,以第一次发送邮件提供的资料为准。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未按要求提供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下载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连同经本人签字(手写)的扫描版一并提交。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荣誉证书等资料扫描件,扫描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文件内容”(例:张某+身份证)。
2.报名方式二
本次招聘面向国家电投系统内外的岗位已同步发布在“国家电投内部人才市场信息平台”,国家电投系统员工也可登录该平台选择“内部招聘”投递简历,投递资料要求同“报名方式一”一致,未按要求提供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凡参加应聘人员,在完成网上报名的同时,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二维码(后台回复“224”获取),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填报并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填报不作为报名依据,仅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4.国家电投重庆公司系统内应聘人员,须经现劳动关系所在单位人资部门审核资料填写信息确认无误盖章后报名有效,公司本部部门及各业务中心人员需经归口管理部门同意。
应聘须知
(一)报名者应符合关于回避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招聘对于任职年限和年龄计算截至2024年5月31日。
(三)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应聘人员的应聘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不实、造假,则取消招聘资格,如已聘用,招聘方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四)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简历筛选人员,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完成背景调查,对符合录用情形的拟聘人选,经入职体检合格且无其他影响办理入职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
(六)工程管理部录用人员劳动人事关系在国家电投重庆公司;业务中心录用人员劳动人事关系在国家电投重庆公司所属三级单位,届时由国家电投重庆公司统一安排。
(七)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电投重庆公司本部及业务中心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的,正式聘任相应岗位,其上岗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考评不合格的,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工作调整或予以辞退。试用期间及正式聘任后薪酬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电投重庆公司本部及业务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八)国家电投重庆公司及相关单位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户口、住房及配偶工作等事宜。
联系和报名方式建筑大厂后台回复“224”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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