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4日,福建省人社厅发布《关于撤销傅明强等9名违纪违规考生执业资格的通知》。
9名考生报考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通过提供虚假或不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经研究决定,取消9名考生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撤销其执业资格,收回执业资格证书和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五年。
原文如下: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区交建局:
经查,傅明强等9名考生报考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通过提供虚假或不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经研究决定,取消傅明强等9名考生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撤销其执业资格,收回执业资格证书和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五年。
附件:傅明强等9名考生违纪违规情况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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