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证进行起重作业
主要危害:未经培训,缺乏常识,易作业失误,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应对措施:加强监管力度,严禁非持证起重工进行起重作业。
二、进入作业区域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主要危害:不能防御外来伤害,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应对措施:进入作业区域前,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三、酒后上岗、疲劳上岗
主要危害: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易发生各类事故。
应对措施:加强宣传教育,严禁起重工酒后上岗、疲劳上岗。
四、未按规定办理动土票、动火票、有限空间作业票、吊装作业票等相关作业许可
主要危害:缺少专业检查和确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
应对措施:提高安全意识,按规定办理相关作业许可,无作业许可有权拒绝作业。
五、作业前未对作业区域内的易燃易爆品进行清理
主要危害:火灾爆炸事故。
应对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起重工安全意识和辨识能力;按规定清理作业区域内的易燃易爆品;吊装机械进场按要求佩带防火罩。
六、吊装不设警戒区
主要危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
应对措施:吊装区域周围设立警戒线和警示标识,主要路口专人监护,无关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
七、凭经验、靠惯例选择吊索具
主要危害:吊索具断裂造成事故;吊索具损坏;规格型号选用过大造成浪费。
应对措施:根据被吊物的具体情况按要求选用合理的吊索具。
八、吊装前不检查、不试吊
主要危害:无法发现前期准备工作的缺陷和不足,留下安全隐患;导致正式吊装失败。
应对措施:按照检查表逐项检查吊装的各项设置是否满足方案和规范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正式吊装前进行试吊,检查各受力部位情况,无误后方可正式吊装。
九、高处作业时不系挂安全带
主要危害:高处坠落造成人身伤害。
应对措施: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安全带。
十、高处作业时上下投掷工具、索具等物品
主要危害:物体打击造成人身伤害。
应对措施:严禁高处作业时上下投掷物品,所有物品应使用绳索或其他传送设施传递。
十一、高处作业未对机索具采取防坠落措施
主要危害:高处坠落造成物体打击伤害。
应对措施:对放置在高处的钢丝绳、卸扣、撬棍等要放置稳妥,必要时系挂防坠绳,小型工具放在工具袋内。
十二、有限空间作业时无监护人员或监护人员脱岗
主要危害: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坍塌等事故时得不到及时救护。
应对措施:按规定设置监护人,监护人不得脱岗串岗。无人监护时起重工有权拒绝作业。
十三、进入有限空间或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空间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检测
主要危害: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应对措施:按规定进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十四、恶劣天气强行冒险作业
主要风险:由于风载加大、信号传递不清、照明不足等原因造成各种事故。
应对措施:现场安装风速仪等测量设备,恶劣天气禁止吊装作业,对于强行指令作业的情况有权拒绝。
十五、吊车作业不垫支腿或铺垫不牢、支腿未全伸出
主要风险:支腿下沉或额定起重量降低造成吊车倾翻等事故。
应对措施:用枕木或厚钢板进行支腿铺垫,铺垫面积满足承载要求,地基松软时提前加固处理;吊车支腿全部伸出。
十六、起重机斜吊作业
主要危害:吊车所受力矩加大造成翻车;吊物直立过程发生大的摆动造成碰撞,伤人伤物。
应对措施:禁止斜吊作业,选用更大型吊车,消除懒惰心理,清理障碍使吊车靠近被吊物重新支车,满足作业半径要求,使吊钩与被吊物垂直。
十七、超载作业
主要风险:吊车倾翻或折臂,倒链断裂。
应对措施:禁止超载作业,吊装前核算重量,保证吊车、倒链等的额定起重量大于计算载荷;检查吊车力矩限制器,应处于完好状态并处于开的状态,有权拒绝强令指挥作业。
十八、双车或多车抬吊满负荷操作
主要危害:单车超载倾翻导致所有吊车出现事故。
应对措施:控制每台吊车承载不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5%;尽量选择同型号吊车;调整吊车滑车组绳数一致;吊车运行保持同步;加设平衡装置。
十九、狭小空间作业
主要危害:碰撞、挤伤
应对措施:不在狭小空间内作业;作业前确认有足够的安全避让空间。
二十、钢丝绳不保养、不维护、不正确使用
主要危害:加速钢丝绳的报废,增大钢丝绳受力,易发生断裂造成安全事故。
应对措施:正确选择钢丝绳规格,使用中避免扭结;两吊索间夹角尽量不超过60°;避免与电焊把线和电源线直接接触;防止与金属锐角和碎面接触和摩擦;经常检查和保养,达到报废标准时坚决报废。
二十一、倒链操作时斜拉硬拽
主要危害:倒链超载断裂。
应对措施:倒链拉不动时要检查:重物是否超载;链环是否被卡;导链机件是否损坏;被吊物是否与其他物相连。导链在使用时,受力必须合理,保证两钩受力在一条直线上,严禁超标准多人斜拉硬拽。
二十二、指挥作业不用哨音
主要风险:由于信号传递不明显,司机未及时操作造成事故,同时对周围其他人员起不到警示作用。
应对措施:起重指挥在指挥作业时必须用哨音指挥,哨音应清晰嘹亮规范。
二十三、吊物、吊钩上站人
主要危害:坠落伤人。
应对措施:加强培训和宣传,起重工不得随吊物或吊钩一起上下;也要制止其他人员利用吊物吊钩载人。
二十四、重量不明、盲目吊装
主要危害:起重伤害事故。
应对措施:设法弄清楚吊装物重量;地下物体要挖开松动后缓慢加力试吊,满载后要停止吊装,更换大型吊车。
二十五、人员站在重物或拔杆底下
主要危害:物体打击。
应对措施:吊装作业时,指挥人员、司索工和配合人员均不得站在重物或拔杆底下进行指挥或作业,防止重物或臂杆突然坠落造成伤害。
二十六、吊装过程中司索工离重物太近
主要危害:起重伤害。
应对措施:吊装过程中司索工与被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用溜绳控制其摆动而不用手直接扶持,防止因被吊物出现摆动、滑落等意外情况造成撞击、挤压等起重伤害事故。
二十七、多人指挥
主要危害:操作失误,发生事故。
应对措施:每次吊装指定一名经验丰富者担任吊装指挥,司机仅对吊装指挥的信号负责,但停止信号除外。
二十八、乱放工器具,乱扔乱倒废弃物
主要危害:污染环境,留下安全隐患。
应对措施:文明施工,工完料净场地清,保持场地整洁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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