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江苏省苏州市住建局印发《强化建筑工地管理推进苏州古城人居环境和空间品质综合提升实施方案》(苏住建质〔2024〕3号)。
标准如下:
推广使用装配式围挡。 房屋建筑工程围挡高度为4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围挡高度为3米,小型(临时)工程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 市政工地围挡下部设置混凝土基础,规格统一、坚实牢固,外涂黄黑警示色,警示色每半年至少涂刷维护一次,保持长新不褪色。 围挡外侧加挂绿色仿真草皮,仿真草皮四周宜加设金属色边框,确保围挡整洁、牢固、美观、连续设置,无破损、无污染。 建立网格化责任制度,施工单位指派专人管护巡视。 商业项目围挡可设置压顶、橱窗、灯饰,旅游景点、商圈、重要道路两侧工地围挡可采用垂直绿化,以点带面提升建筑工地整体形象。
各建设主体落实现场文明施工主体责任,设专人负责,制定了提升工作具体实施措施。 规范建筑物外立面管理,脚手架应整齐稳固,安全网平整美观无破损。 按规定设置工地出入口、大门、门卫室等设施,各类工地应封闭施工。 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易扬尘材料和建筑垃圾必须采用移动式或固定式库房入库存放。 工地内各类材料应分类设置,堆放整齐,集中清运建筑垃圾,严格做到“工完料清”。 出入口、材料堆放区、现场主要道路等区域硬化处理,按规定设置保洁队伍,场地和周边道路保洁到位。 按工程规模、出土量等合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沉淀池、排水沟、防溢座。 严防车辆密闭不严、冒装、冲洗不到位,坚决杜绝车辆带泥上路、抛洒滴漏。 大门口设置视频监控自动抓拍或设专人值班摄录车辆冲洗和装载情况,有至少三个月影像留存。 开展“四不两直”暗访检查,逐个项目逐条逐项检查确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4年1月31日前):层层动员部署,逐级压实责任。
(二)集中实施阶段(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1.自查自纠。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即整即改。
2.监督检查。以街道为单元,各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同步对项目自查自纠情况开展“四不两直”暗访检查,逐个项目逐条逐项检查确认提升工作落实情况。对文明施工整治工作推进缓慢的,提出整改意见,对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深化巩固阶段(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每周开展巡查督导,每月通报 各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落实项目主监员(负责人)负责制,打通提升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市质安站每周对古城范围内建筑工地开展巡查督导,每月形成通报。 市、区、街道应建立三级联动机制,每季度建立项目清单、问题清单,每季度向市质安站报送相关数据、表格和材料。
评论 0
阅读数 282
0
相关推荐
评论: 10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