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杭州市人事考试院)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违纪考生处理决定的公告
考生1的行为属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的”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的违纪违规行为,被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这一点很容易被考生忽视,每年都会有考生因此被判成绩无效,大家要引起重视,在规定的时间内答题,不要因小失大。
考生2、3、4的行为只是携带,并未使用,属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的违纪违规行为,被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之后准备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要引以为戒,不要存”作弊“通过考试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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