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塔吊事故,2人死亡!1人被追究刑责!

镇江塔吊事故,2人死亡!1人被追究刑责!

发布时间:2023-12-06 09:25:24

作者:镇江丹阳市应急管理局

分类:建筑业新闻

近日,镇江丹阳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一起事故调查报告。

2023年8月2日13时52分许,丹阳市国正机械安装有限公司在位于丹阳市丹北镇丹东路西侧的江苏广飞模具有限公司1#厂房工程拆卸塔式起重机的过程中,用于吊装作业的全地面起重机发生倾覆,起重臂砸中塔式起重机,造成正在塔身上从事拆卸作业的两名工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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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经过

因广飞公司1#厂房工程已接近完工,拟将塔式起重机拆卸,银达公司将该塔式起重机拆卸工程专业分包给了国正公司,双方签订了《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合同》和《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协议书》。2023年7月30日,银达公司就该塔式起重机拆卸事宜联系了国正公司拆装班组长黄*洪,黄*洪勘查现场后,发现受场地条件制约,原拆卸方案中25t汽车起重机无法满足现场条件,需要更大起重量的起重机,银达公司经多方联系找到沈*,沈*安排王*峰届时前往。
8月2日,黄*洪带领赵*堂、姜*均、周*、罗*海等4名安装拆卸工到该工地进行塔式起重机拆卸作业。王*峰驾驶全地面起重机到达该工地后,从7时30分许开始作业准备;9时30分许黄*洪离开该工地;10时许,开始进行吊装作业,其时王*峰设置的起重机工况58t配重(实际配重为53t,包括配重架+底配重25.5t,以及4个配重块27.5t);11时49分,设备参数配重被更改为88t。13时52分许,在吊运塔式起重机套架(由顶升机构及三节塔身标准节组成,重约5t)时,全地面起重机发生倾覆,随之倒塌的起重臂砸中塔式起重机塔身,正在塔式起重机上作业的周*、罗*海从塔式起重机上坠落至地面

直接原因分析

王*峰(涉事全地面起重机司机)设置的工况与实际工况不符造成全地面起重机发生倾覆、起重臂砸中塔式起重机导致两名工人死亡,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分析
国正公司作业前未对王*峰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黄*洪,国正公司拆装班组长、现场负责人在作业期间擅离职守,是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建议由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
王*峰,全地面起重机司机,设置的工况与实际工况不符,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企业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黄*洪,国正公司拆装班组长、现场负责人,在作业期间擅离职守,履职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王*正,国正公司主要负责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国正公司未对王*峰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国正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其他处理建议
1.建议由丹阳市政府对丹北镇政府、市住建局进行安全生产约谈,并责成作出书面检查
2.建议由市纪委监委给予丹北镇政府副镇长、市住建局副局长、市住建局建管处主任批评教育,给予丹北镇建设局局长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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