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对全市在建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广州:对全市在建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发布时间:2023-10-28 11:23:21

作者: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分类:建筑业新闻

10月26日,广州市住建局等3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行动时间和对象

(一)行动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春节。

(二)行动对象:全市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务、林业园林等各类在建工程项目

行动内容

(一)参建单位自查自纠。


  • 各类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迅速组织开展事故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每周联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制定整改计划,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中的风险隐患。


(二)监督机构强化监管。


  • 1.各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巡查执法力度,督促项目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制和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对同类安全隐患反复出现、安全生产责任未建立落实、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长期不到岗履职、安全自查整改走过场等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严格处罚

  • 2.各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分级分类管控,对问题较多、风险隐患较大的项目提档提级管理。行动期间,严肃查处危大工程未按方案和工序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和现场验收走形式、冒险违章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 3.强化施工现场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消防应急和临时用电、基坑支护及边坡防护、盾构施工的安全管理。从严检查参建单位落实施工方案、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及应急预案措施等情况


(三)全市开展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


  • 1.市级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中分级风险较大的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对问题严重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营造“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监管氛围。各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参照成立各区联合检查组,开展区级联合检查。

  • 2.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对今年以来各自监管领域的问题严重项目开展“回头看”对仍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进行约谈通报或依法提请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3.市级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监管领域对各区开展“对比检”,对监督履职不到位的监管人员由所属单位进行内部约谈、调岗等处罚,对问题严重的企业和项目严格落实执法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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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各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全市建设行业发生的一系列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防范化解我市各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风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园林局联合制定了《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水务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3年10月26日

(联系人:朱文强,电话:020-83124460)

附件

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全市建设行业发生的一系列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强化我市各类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压实压紧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从根本上遏制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态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时时放不下”的责任感,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抓好各类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认真开展建设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事故风险隐患大排查,全力以赴做好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以高水平安全格局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二、行动时间和对象

(一)行动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春节。

(二)行动对象:全市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务、林业园林等各类在建工程项目

三、行动内容

(一)参建单位自查自纠。各类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迅速组织开展事故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每周联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制定整改计划,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中的风险隐患。

(二)监督机构强化监管。

1.各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巡查执法力度,督促项目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制和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对同类安全隐患反复出现、安全生产责任未建立落实、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长期不到岗履职、安全自查整改走过场等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严格处罚

2.各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分级分类管控,对问题较多、风险隐患较大的项目提档提级管理。行动期间,严肃查处危大工程未按方案和工序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和现场验收走形式、冒险违章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3.强化施工现场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消防应急和临时用电、基坑支护及边坡防护、盾构施工的安全管理。从严检查参建单位落实施工方案、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及应急预案措施等情况

(三)全市开展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

1.市级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中分级风险较大的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对问题严重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营造“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监管氛围。各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参照成立各区联合检查组,开展区级联合检查。

2.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对今年以来各自监管领域的问题严重项目开展“回头看”对仍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进行约谈通报或依法提请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市级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监管领域对各区开展“对比检”,对监督履职不到位的监管人员由所属单位进行内部约谈、调岗等处罚,对问题严重的企业和项目严格落实执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市级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压紧压实各自监管领域的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强化部署推进,每月报告行动开展情况,确保取得行动实效。

(二)及时消除隐患,严格挂牌督办。各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隐患问题项目要立即挂牌督办,确保项目责任落实、及时整改、问题闭环。各区每周报送分级分类管控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进落实情况工作台账,对不听管、不服管、不落实的问题项目由市级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

(三)加强问题倒查,从严执法查处。要坚持把安全责任不落实的问责和处理挺在前面,敢于动真碰硬,切实提高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能力水平。要加强对责任主体落实情况的核查处置跟踪,注重通过查实体倒查行为,通过查行为倒查制度,通过查制度倒查责任体系,有效发现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及时整改漏洞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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