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发生事故,监理单位已履职,免责!

工地发生事故,监理单位已履职,免责!

发布时间:2023-10-24 11:46:02

作者:泰州市住建局

分类:建筑业新闻

2023年6月21日,育才花苑一期楼顶房屋维修改造项目发生1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

处罚如下:

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记不良行为1次,实施信用惩戒扣分

施工单位在泰州市内停止通过招投标承揽新的工程项目3个月

对发生事故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暂停在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从业资格1年

经调查核实,监理单位已履行相应监理工作职责,并向相关单位报告,免予追责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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