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当我们的房屋面临的时候,是可以依法获取补偿的,方和被人签订好合同之后,就可以进行施工了,不过对于单位来说,也是需要资质的,并不是随意什么施工单位都能进行房屋,那么三级房屋单位条件有哪些?下面旧改迁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三级房屋单位条件接受委托从事房屋业务的单位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房屋单位、二级房屋单位、三级房屋单位。
三级房屋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有正式职工8人以上,其中专业人员须占75%以上;
(二)有30万元以上的自有资金。
三级房屋单位可以受托100户以下的房屋业务。
二级房屋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有10人以上的专业人员;
(二)有工程技术、经济、财务中级职称的管理人员;
(三)有100万元以上的自有资金;
(四)受托完成过20户以上的项目20个。
二级房屋单位可以受托200户以下的房屋业务。
一级房屋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有20人以上的专业人员(含正式聘用人员,下同);
(二)有工程技术、经济、财务高级职称的管理人员;
(三)有200万元以上的自有资金;
(四)受托完成过50户以上的项目20个。
一级房屋单位可以受托200户以上的房屋业务。
二、房屋的相关制度有哪些1、公示制度。实施单位必须在基地内设立公示栏,内容为:基地的补偿方案;基地补偿价和价格补贴系数;按面积标准房屋调换的有关规定;按时搬迁的奖励政策和其他补助政策;评估单位名称、评估人员姓名;房屋评估基准价;评估鉴定机构;公司名称、基地负责人姓名、上岗工作人员工号;基地工作时间、公司和基地联系。
2、接待制度。
3、举报制度。各区县房地局管理部门,应在每一个基地设立举报箱。举报箱由专人定期开启,对举报反映的问题根据职责由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在举报箱上告示市、区县房地局管理部门的投诉。
4、承诺书制度。承诺书必须明确电位的责任,严格依法动迁,严禁对动迁户哄、吓、骗,严禁对未签约居民户断水、电、气、通信,严禁动迁工作人员、骂人等行为。
5、监管制度。
三、房屋补偿如何处理 1、行政裁决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管理条例》规定,人与被人、被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管理部门裁决。
2、行政或司法强制(1)行政强制:被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
(2)司法强制:被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管理部门依法申请强制。实施强制前,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必须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人可以依法申请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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