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地震设防烈度?
发布时间:2022-12-26 10:15:00
分类:建筑结构技术
为了进行建筑结构的抗震设计,按规定的权限批准审定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的地震烈度称为抗震设防烈度。抗震设防烈度可采用地震参数区划图的地震基本烈度。
根据城市规模(如特大城市、省会城市)以及建筑物的重要性,为工程抗震而规定的烈度称设防烈度。如上海的基本烈度是7度,应提高1度(8度)作为设防烈度;对重大的水工建筑物,其失事将造成政治、经济的严重损失,有时要提高2度进行设计。我国规范抗震设防的基本思想和原则是以“三个水准”为抗震设防目标。简单地说就是“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三个水准”的抗震设防目标是: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建筑物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预估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会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